当前位置:首页>> 下载专区>> 国家及地方法规>> 正文
基本建设处职能职责
发布时间  :  2019-05-24     阅读  :  

 

基本建设处是学校行政负责基本建设与基础设施管理维护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定期检查、反馈其落实和执行情况。

2.负责编制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做好基本建设总体规划与年度实施计划。

3.负责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做好项目的立项、设计、合同签订、施工管理、工程结算等工作。

4.负责维修改造工作。编制维修改造计划,组织实施校园环境、校舍及相关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5.负责人才房建设工作。做好人才房建设质量监督、交接房、售后服务等工作。

6.负责建设项目资料管理。做好项目建设全过程技术文件的审核、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7.负责学校建筑物安全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8.负责建设项目及其合同管理风险防控。

9.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