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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维修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2-11-01     阅读  :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维修改造工作的统一管理,准确编制维修改造年度计划与年度预算,现开展2023年度维修改造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学校教学、科研、实验、行政办公、学生宿舍、公有住房等房屋维修,以及校内供水、供电、排污、道路、环境、绿化等改扩建工程均纳入申报范围。

公有住房由资产处申报,学校后勤服务总公司自主经营的房屋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

三、报送地点:基建处维修科(明德楼612室)。

四、申报要求:基建处根据各单位申报的项目,结合学校总体安排,编制2023年维修工作计划与年度预算,提交学校同意后,报市教委审批后实施。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2023年维修改造项目立项申报工作,以便编制年度计划和年度预算。除应急抢修项目外,未按时申报的项目将不予立项实施。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秦文江,62652433;13368057988

附:《2023年度维修改造项目立项申请表》

基本建设处

2022年11月1日